一、发现遗失图书请及时联系院系资料室管理员处理。
二、院系资料室管理员将图书赔偿信息录入图书管理系统。
赔偿图书要求:
(一)正版图书。
(二)原版原样图书。如无法提供原版原样图书,则提供同样或同类图书,价格不低于原有图书价格。
联系电话: 读者服务部 王老师,86496554
三、院系资料室管理员将赔偿图书及相关材料送图书馆书刊采编部加工处理。
(一)材料要求:
1. 提供图书赔偿清单纸质稿(加盖部门印章)及电子稿。
2. 提供赔偿图书拍照后纸质稿(加盖部门印章)、电子稿。
(二)图书馆书刊采编部加工处理后,在图书管理系统中导出图书赔偿相关数据,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盖章确认。
(三)图书移交:图书馆书刊采编部将典藏入库的图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移交院系资料室管理员。
联系电话: 书刊采编部 钱老师,83774817
四、资料备案
(一)图书馆书刊采编部将本次赔偿相关完整手续交图书馆资产管理员备案。
(二)院系资料室管理员将本次赔偿相关完整手续交院系资产管理员存档并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备案。
五、每年学校资产处资产清查时,图书馆将同步盘点各院系资料室图书。